(来源:广州保密公众号)
7月21日,国家网信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在16项违法事实面前,滴滴被严惩,一点都不冤。一件件、一桩桩,情节都极其严重。就拿过度收集乘客人脸识别信息来说,过度收集信息高达1.07亿条,实属惊人。
此前,网络安全审查还发现,滴滴公司存在严重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以及拒不履行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阳奉阴违、恶意逃避监管等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滴滴公司违法违规运营给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数据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风险隐患。因涉及国家安全,依法不公开。
国家安全离不开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是防线也是底线。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网络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
近年来,“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屡屡成为热点话题,引发广泛关注。我国是互联网应用大国,各类互联网平台众多,几乎覆盖了人们吃穿住行等方方面面。这些平台或掌握了海量的公民个人数据,或在一个领域内掌握具有垄断性的用户信息。这些数据或信息一旦发生泄漏,将严重危害公民个人安全,甚至是国家安全。
“查处一案、警示一片”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先后颁布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
滴滴公司一案在社会上产生了轰动效应,让相关企业以及其他责任主体看清了触碰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底线的严重法律后果,给全社会上了一堂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法治教育课、警示课。
在智能时代、信息时代,涉及网络数据、个人信息处理的事项或问题越来越多,企业或有关责任主体必须从滴滴公司案中深刻汲取教训,消除违法侥幸心理,增强自律意识和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恪守法律底线,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操作,规范经营管理行为。